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和《山东化学化工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和要求,山东化学化工学会批准《回收三乙胺》(T/SDSCCE 060-2024)、《副产三乙胺盐酸盐》(T/SDSCCE 061-2024)团体标准发布。该标准于2024年05月27日发布,自2024年06月03日起实施,现予公告。
其中,《回收三乙胺》规定了回收三乙胺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,适用于三乙胺盐酸盐循环利用工艺中回收的三乙胺,主要用作生产碳酸亚乙烯酯等化工产品的原料。
起草单位:山东源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、荣成青木高新材料有限公司、山东惟普新能源有限公司、山东亘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孚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、山东永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、山东省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。
起草人:刘治强、朱玉芳、姜再朋、姜再明、高瑞志、吕文奎、曹广双、郭小霞、苗靖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