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,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应急管理部拟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公告,将3-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纳入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反馈意见请填写《征求意见表》(见附件3),并发送至邮箱whpesxtc@163.com,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1日。
联系人及电话:陈军;赵欣磊。
附件:
1.公告(征求意见稿)
2.《关于将3-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纳入〈危险化学品目录〉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3.征求意见表
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
2026年1月21日
附件1
公 告
2026年 第 号
(征求意见稿)
依照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1号)有关规定,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决定,将3-氢丙炔、2一碘酰基苯甲酸、2一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酯、甲磺酰基叠氮、3-甲基-2-硝基苯甲酸等5种化学品纳入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。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《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》。本公告自2026年 月 日起施行。
附件: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新增化学品信息